马良的草人
鲍昆 | 2006年08月29日,00:39
点击(2737) 评论(41) 类别(摄影随笔..) 发表于2006-08-29 14:23:21
马良的草人
看马良的作品《草船借箭》
鲍昆
作为艺术的摄影已经走过从摄影诞生后的所有时间,从早期的模仿绘画到坚持以摄影的本体记录性来展开艺术摄影家的内心,中间几起几伏,争论不断。摄影的本体美学特征到底是什么?是坚持客观如实的记录,还是以艺术家的思维把摄影作为创作媒介?如今这种争论已经基本平息,对于摄影的诸多功能属性已经被人们认可,不同的摄影师完全可以沿着自己的理解和自己所选择的方向清晰地从事自己的事业。当艺术的摄影终于可以开始进行自我的门户重整,和迎接火爆的艺术市场之时,忽然发现自己其实还很不成熟。多年来唯美沙龙主义的摄影,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羁绊了艺术摄影家的思维方式。对艺术的理解和手段方式的运用,不但刻板单调,而且多数只还是在一般的平面构成和光影效果上打转,不断模仿复制前人成功的视觉经验,缺少真正源自内心的冲动。因此,在意象的构思和表现手段上就必然缺少原创性。这是一个十分令人尴尬的局面。
上世纪90年代来,西方观念艺术开始进入中国。在观念艺术中,摄影手段的运用是越来越普遍的现象。摄影的虚假真实,对营造当代艺术的超现实幻境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其中,用摄影和戏剧式的导演摆布场景、制造幻象,是当代艺术的拿手好戏。在西方,这种戏剧式的摄影已经相当的成熟并形成历史,并从这个角度将传统的摄影和后现代艺术进行衔接。像我们熟悉的早期著名的菲利普·哈尔斯曼(Philippe Halsman)的《达利》,就是最典型的这样作品。那是哈尔斯曼和好表现的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之间非常默契的一次合作,以达利跳跃的古怪姿态和悬停在空中的猫咪,以及泼出的水迹,用闪光灯将这一切停滞和凝固,成功地再现了一个画家本人就处于超现实状态的怪异场面,也从这个角度诠释了达利本人的绘画风格。之后,还有我们熟悉的桑迪·斯克格隆(Sandy Skoglund)的《狐戏》,以房间内几十只红色的雕塑狐狸和老人的关系,巧妙地营造了一个非常好看的梦境。法国的伯纳德·弗孔(Bernard Faucon),以玩偶和儿童结合的方式,制造系列长篇的,关于他儿时记忆的各种场面,将一个纷乱的世界和社会历史以童真的眼光和游戏的方式进行充满童趣的判断。杰夫·沃尔(Jeff Wall)则是以模拟真实的手法,导演创作了反映1986年前苏联入侵阿富汗遭到抵抗的战场场景《死去的士兵又活了》。杰夫·沃尔和其他摄影戏剧的艺术家不同,他的作品极尽追求细节的真实,作品中模特演员的化装逼真血腥,给人强烈的肉体厮杀的真实感,甚至比真实的战场还要显得真实。以上这些西方艺术家的创作方式,近年开始被中国的当代艺术家纷纷仿效,并有着非常不俗的表现。中国艺术家的此类作品,多数从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寻找艺术主题,像近年来越来越引人注目的马良就是一例。
马良曾经电影短片导演的特殊经历,使他谙熟戏剧的服装、化装、道具等项工艺,以及对演员模特的导演控制。他近年创作了一系列的这种作品。多数主题与他的青春记忆有关,像《不可饶恕的孩子》、《我的马戏团》、《上海上海》等。马良在这些作品中以各种符号化的道具来隐喻他儿时的承愿,和对现实青春的各种复杂感受。他的作品涉及自由与禁锢、性的青春萌动,和对生命与环境的冲突等许多话题。马良不但在前期的创意上标新立异,在后期的效果控制上亦是十分的讲究。他对影调色彩的控制,其水准远远超出多数当代艺术家的影像作品。他不是简单的把握住前期的创意和后期的拍照,而是将影像在后期进行几近完美的处理,让他的作品非常好的出现情绪效果,显出只有感光材料才能表现出的独特韵致。马良在进行这些处理中,绝无过分的炫技,一切都恰到好处,让作品获得极佳的视觉效果和应有的内涵表达。
马良最近的作品《草船借箭》一改过去表面迷离的青春色彩,而是将话题的载体转向古老的三国故事。草船借箭是一个中国人关于智慧的故事,蜀国的孔明以轻轻的一慧,愚弄了号称身拥百万兵马的魏武曹操,并毫无代价地得到数十万支宝贵的箭簇,为后来著名的赤壁大战赢得稀缺的兵器资源。这个故事的魅力在于智慧是可以击倒物质,算计可以保护自己并战胜敌人。但这种算计之所以长久地为中国人津津乐道,其实多少有些对投机和取巧的羡慕。它是我们文化精神中的一个内容,即拿别人的东西为我所用,诸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等一类理念。但在引用、借用或巧取别人的东西时,实际上也非常容易伤到自己。所以,草船借箭在现代世界发生的各种关系中,实际上一直处于一种悖论的状态。那个接受锐利箭簇的草人实际上是非常脆弱和不堪一击的。马良的《草船借箭》就借用了这种无奈的隐喻。但马良的草人并不是宏大的话题载体,其实只是他自己被束缚和击伤的灵魂。这个灵魂游荡在我们文化的场景中,他在思想,在仰天渴望,他包裹着现代隐喻的塑料和背负着插在他身上的利箭,这些利箭似乎是无数压迫他的无法摆脱的各种权利意志。他似乎无法承受,他痛苦地痉挛在地上和角落中。他站在亭子里挥舞着大刀,表达着愤怒,可他就是走不出这个园子,美丽的人造风景环绕着他,好像要让他在这儿享受温柔的寂落,并彻底在这死去。
马良的《草船借箭》以严密的叙事手法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他近期的创作也为中国的艺术摄影界的当代性转型开启了思路。对于有意致力于当代艺术摄影的人们来说,马良的作品是值得研读的。
2006-6-20
刊载于2006年8月号《上海摄影》
评论:
萧沉 发表于 2006-08-29 15:31:48 IP:60.29.8.*
我以为摆拍式的"艺术摄影"并未达到至高境界,
我依然主张从里到外皆通过相对客观的"真相",方为至高.
我其实更欣赏海波的那组"今昔对比"的众人合影像,
那尽管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摆拍",至少"真实/可信"!
我会针对"艺术摄影"乃至时下在艺术界流行的"观念摄影"专门写些文字,大概也会针对"真相是摄影不可逾越的底线"也写些文字,到时再请教鲍兄并交换思想!
我依然主张从里到外皆通过相对客观的"真相",方为至高.
我其实更欣赏海波的那组"今昔对比"的众人合影像,
那尽管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摆拍",至少"真实/可信"!
我会针对"艺术摄影"乃至时下在艺术界流行的"观念摄影"专门写些文字,大概也会针对"真相是摄影不可逾越的底线"也写些文字,到时再请教鲍兄并交换思想!
枫叶儿 发表于 2006-08-29 16:23:48 IP:219.238.158.*
第一次看到这类摄影的表现形式,寓意很深,说实话没有看懂。我还要多看,多学习。
徐祎 发表于 2006-08-29 16:57:21 IP:60.213.41.*
问鲍老师好!想您了!!
您的文字懂一些,至于这片子一点不懂!!
您的文字懂一些,至于这片子一点不懂!!
匿名 发表于 2006-08-29 17:07:06 IP:60.213.41.*
伪艺术的东西!艺术的大众化和大众的艺术,艺术家要为大众服务!希望鲍先生在这方面多做些事情,不要为那些另类的东西摇旗呐喊,你应该成为“人民的评论家 ”而不是其他。你不觉得在现代技术塑料薄膜下裹着的长着让人恶心的胡须的“草人”在欺骗公众吗?
高 地 发表于 2006-08-29 18:34:21 IP:221.7.41.*
马良的《草船借箭》不好意思还真没看懂.
不以看不懂为尴尬,
不以看不懂为尴尬,
吴宏 发表于 2006-08-29 20:03:41 IP:221.216.73.*
文章很好看,照片似乎很一般 :)
小人物 发表于 2006-08-29 20:52:03 IP:61.49.149.*
胡闹!马良自己也未必懂,他能说出为什么这么照,表现什么,也许根本就是神秘主意,皇帝的新衣。观念摄影现在变成了另一面貌的沙龙。
一只渴望颠沛流离的猪 发表于 2006-08-29 21:07:30 IP:210.51.38.*
发自心灵就可以理解.
艺术和大众本身就有冲突.
无心传播,也就未必要考虑效果.
艺术和大众本身就有冲突.
无心传播,也就未必要考虑效果.
城市蚂蟥 发表于 2006-08-29 21:26:30 IP:221.217.252.*
不要为那些另类的东西摇旗呐喊,你应该成为“人民的评论家 ”
真可笑!怎么还有这样的嗡嗡声?显然是文革遗老。
真可笑!怎么还有这样的嗡嗡声?显然是文革遗老。
匿名 发表于 2006-08-29 22:33:37 IP:203.192.13.*
摄影和文字的解读是两张皮,摄影虽是尝试,却既无张力又由于摆拍痕迹过重显得平庸,那么,这些说词也就多余和做作。
鲍昆 发表于 2006-08-30 00:14:02 IP:61.51.110.*
哈哈,大家能否宽容些?这个世界多点解释有什么不好?干吗什么都得一样呀?我们都经过清理精神污染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那些所谓意识形态的捍卫,其实背后是一种无知对新事物的排异反应。一方面显示了我们文化极强的自主性,一方面又说明我们的封闭性。从某种角度上说,摄影只是一种我们表意交流的工具和方式,它的纪实性在艺术家手中恰恰可以成为制造悖论的工具,大可不必如此愤怒。
匿名 发表于 2006-08-30 00:48:46 IP:210.51.38.*
新东西\旧东西,
高明\拙劣,
死磕\磕死,
含混\清晰,
形而上\形而下,
挺着\撑着,
作坊\流水线,
真货\赝品,
这些界限说起来有时很微妙,有时又很明朗,
高明\拙劣,
死磕\磕死,
含混\清晰,
形而上\形而下,
挺着\撑着,
作坊\流水线,
真货\赝品,
这些界限说起来有时很微妙,有时又很明朗,
明 发表于 2006-08-30 09:54:46 IP:221.3.68.*
想听听马良的说法。。
匿名 发表于 2006-08-30 10:56:16 IP:210.51.38.*
不懂!!!
张引 发表于 2006-08-30 13:45:14 IP:221.216.254.*
和徐祎老师想的一样
散步的水 发表于 2006-08-30 16:39:10 IP:61.51.195.*
看两次,我都没看明白。:(
做作 发表于 2006-08-30 18:04:42 IP:219.154.9.*
前段时间马良兄曾带原片到我这儿喝酒聊天,个人喜欢他的草船借箭和马那个系列
郭黎育 发表于 2006-08-30 19:36:19 IP:124.90.244.*
看起来有些吓人,恐怖片一般
飞翔 发表于 2006-08-30 20:27:14 IP:210.51.38.*
如果大名人艺术家把家里的小便器卸下来,拿到艺术殿堂参展,也许会有评论家写出几篇文章。分析他为什么不拿大便器(100字),为什么拿这种样式的小便器(100字),为什么拿白色的小便器(又100字)......
一般的不出名的小艺术家这样做,会怎么样呢?
一般的不出名的小艺术家这样做,会怎么样呢?
李檣 发表于 2006-08-30 22:09:26 IP:218.195.23.*
马良的作品看了许多,这组有中国意味!希望他把现在的作品作为开始!而不是顶!
小人物 发表于 2006-08-30 23:47:23 IP:61.49.149.*
白色的小便器,能说出点道理吗?
萧沉 发表于 2006-08-31 10:59:31 IP:60.29.8.*
攝影作為人妖
◎蕭沉
1/攝影=實用+藝術
攝影與藝術的關係我以為一直比較“曖昧”,因為攝影既向“真實性/實用性”稱臣,也對“繪畫性/藝術性”頻送秋波。從攝影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雙重面目這個角度來說,我以為很像泰國“人妖”,既有雄性的本質,亦具雌性的表情。當然,攝影在本體屬性上其實也類似於“中國書法”。比如,當你用毛筆寫一封家信時,從出發點而言,它純粹是實用的,並無藝術性;而當你用毛筆寫一條勵志橫幅,裝裱好後掛在牆上時,它無疑又變成藝術了。攝影亦如此,新聞-紀實-司法-氣象-地質-各種資料等類別的攝影,實用性很強,幾無藝術性。而諸如畫意派-印象派-立體主義-抽象主義乃至如今在藝術界比較流行的“觀念攝影”等,就基本偏重於藝術。
所以,早在1930年,德國文學批評家本亞明便在《攝影小史》一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思考,他說----“如果我們把看待攝影的方式從‘攝影作為藝術’轉換為‘藝術作為攝影’/那麼強調的重點將完全改變”。這是個極有貢獻的思考,當然,本亞明的這種思考也是建立在薩沙•斯通的“攝影作為藝術/這是十分危險的領域”那句話的基礎上的。僅從類別上說,如果“攝影作為藝術”的話,範圍就太窄了,像上面提到的諸如新聞-紀實-司法-氣象-地質-各種資料等類別的攝影,顯然就被排斥在外,但這些攝影又確實存在,且也是攝影的根基,所以,你就不能武斷地說“攝影作為藝術”,攝影作為藝術的形式畢竟並非全部。而“藝術作為攝影”這句話卻是可能的,因為“藝術”所介入的攝影也是攝影的一部分。所以,我願意給攝影下一個公式化的定義,即:攝影=實用+藝術。同時也想借用薩沙•斯通的“攝影作為藝術”或本亞明的“藝術作為攝影”的句式,繼續來一句----“攝影作為人妖”。
“人妖”這個詞太好玩了,我以為很當下,也很現代。本來嘛,社會越是發展,各種事物就越難明確劃出界限。“模糊數學”的理論便是如此,它是數學發展到高級階段的必然結果,反觀攝影亦然。你看美國攝影家亞當斯以及史川德兩人各自拍下的那幅著名的《新墨西哥聖法蘭西教堂》,就覺得既可以作為那座教堂的建築記錄史料看,也可以鑲在鏡框裏當一幅很藝術的風景片看。歐美攝影家其實差不多早在七、八十年前就將“實用性”與“藝術性”融合在一起了,即使是以實用性見長的“新聞攝影/紀實攝影”也如此,上世紀前半葉法國攝影家卡帕與布列松等人也有大量這樣的片子,在他們眼中,許多具有史料價值的“新聞攝影/紀實攝影”圖片幾乎具有同等比重的“藝術價值”。
此後,這個方向一直被跟進的攝影家們延續到今天。布列松-馬克•呂布-勒內•布裏等人自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直到今天所拍攝記錄中國社會變遷的大量圖片,始終具有強烈的實用性與藝術性。尤其是馬克•呂布,我記得他1971年在中國湖北某城市廣場上拍過一張揮手致意的巨型毛澤東雕像,背景是兩隻冒著黑色濃煙的工廠大煙囪。這張照片太好了,一是記錄了中國“文革”時期的城市文化現狀;二是反映出當時中國對城市環境污染的無知與麻木;三是暗寓著那時的政治氣候也像那兩隻冒著黑煙的大煙囪一樣,對中國百姓也是一種“精神污染”(馬克•呂布的眼太獨了)。而布列松在1948年拍攝的那張上海市民排隊兌換債券的場面,也具有同樣價值。
所以馬克•呂布說----“我們不是拿著機器的機器”;所以布列松說----“我相信通過生活/我們在發現自己的同時/又發現了周圍的世界/這個世界既塑造我們/也受我們影響”。攝影的實用性與藝術性,像攪在一起的雞蛋黃與雞蛋青,在優秀攝影家那裏是拆不開打不散的;當然也像人妖,帶給你無限的好奇與遐想。
2/視覺的可能性
一張好照片,你很可能找不出它有什麼深刻的思想性與藝術性,它只是呈現了一種視覺的可能,但你卻又覺得怎麼看怎麼好。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也是攝影的一種的“曖昧”因素,你感到那張照片裏好象在說什麼,可仔細解讀與分析後,卻又沒找到。比如布列松1937年在英國拍攝的一張照片,片子裏,一位老年女人伸直雙腿,兩手揪緊胸前的小方格衣領口,好象怕風灌進來;她坐在街邊的一張長椅上,身邊靠著一根拐杖,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你覺得這張照片看上去很舒服,人與椅子似乎也是對角線的擺佈。他1946年在美國拍攝的另一張四個男人呈對角線站成一排在看臺上一起向下望的照片,也是如此。
你無法說清布列松這兩張片子究竟有何深意,但那的確是一種視覺的可能性,至少是“對角線”的可能性。這個“對角線”儘管讓你感到具有某種“構圖”意味,卻又夠不上有多麼美術化的藝術性。它們是實實在在的客觀“真相”,什麼也不說明,可也絕不會令你感到無聊或討厭。你似乎覺得布列松在告訴你說----看,你可以這樣拍(看)那一個老女人或那四個中年男子,他們呈一條斜線擺在畫面上,挺舒服的……
視覺的可能性,如同紅葡萄酒兌雪碧,如果以前你從未這樣兌過喝過,那好,現在有人就這樣幹了,就給你兌了一杯,你喝下去又覺得不難喝,就是這個樣子。你沒吃過蘋果炒雞蛋吧,你以為不可能吧,當有人某一天忽然就給炒了一盤端上來,你嘗了一口,呵呵,依舊感覺不難吃,於是這種可能性就出現了……視覺的可能性就是這樣子。你找不出有何深意,你要說的只有兩個字----挺好!要不就是三個字----不難看!如果你再往下解釋為什麼“挺好”或“不難看”,那可就是自尋煩惱-自找彆扭了。
視覺存在著許多可能性,這類可能性不非要含有多深刻的思想性與藝術性,它只是告訴你“原來還可以這樣看世界”或“原來還可以這樣拍”。比如:自膝蓋以下看自己的兩腿與雙腳…透過某人巨大的肩膀去看遠處的景象…馬路上一匹馬的四條腿和某個人的兩條腿(都是半截兒)擺在一起…從咖啡館落地玻璃窗上反射出的馬路對面的建築與人…汽車玻璃窗上密集的雨滴…某棵大樹投到地面上的陰影……這些視覺的可能往往只是一種朦朧的感覺,你說不清楚那感覺究竟是什麼,但它或多或少地給你提供了看世界的角度-大小-遠近-虛實-明暗等等,甚至還會有錯覺或幻象……
是的,視覺的可能性也是攝影的可能性,而攝影在這些的視覺的可能性裏一直在捕捉的各種各樣的感覺,它游離於思想與藝術之外,亦如人妖,非男非女,極其中性或模糊。這也是攝影有別於其他事物的一個特殊屬性,某些時候你甚至會突然感到只有這種攝影才“高級”,什麼也沒說,卻又似乎說了什麼;什麼也沒表現,卻又實實在在地給了你一張照片。
3/藝術動用攝影
早在十九世紀初的歐洲,由於許多畫家開始介入攝影,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畫家們將繪畫藝術的表現手段與方式引入到了攝影的。最初的“畫意派攝影”和“寫實派攝影”以及“印象派攝影”,正是繪畫藝術在攝影中的翻版,也可以理解為是繪畫藝術開始對攝影“動手動腳”。而攝影在那時,除了具有原始的記錄功能外,並未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表達語言;攝影被繪畫“插足”後所表現出的美術樣式,我以為算不上是攝影自身的語言表達。即使那時的某些攝影家並非是畫家出身,而他們對攝影的認識與表現方式幾乎也都是對繪畫藝術的模仿與借鑒。所以通俗些說----攝影根本沒找著自己!
藝術“動用”攝影的第二個時期,是上世紀前半葉如火如荼的“立體主義繪畫”與“抽象主義繪畫”,當然也包括“裝置藝術”-“波普藝術”乃至“行為藝術”等等。這些藝術對攝影的粗暴介入與影響,一度使攝影喪失了真實性與可信度的本質屬性(也可說是“真相”的本質),讓我們感到攝影越走離自己越遠,以至於根本就不認識自己了。當然,由於攝影與繪畫同屬二維平面視覺,所以攝影被繪畫藝術的侵犯也是最嚴重的,並且一直延續到今天,從未停止過。難怪畫家出身的曼雷說“我畫我不能拍的/我拍我不能畫的”,像他這種“腳踩兩隻船”的畫家兼攝影家,你在歐美整個二十世紀甚至今天,一抓一大把。
在中國,藝術“動用”攝影當然是從郎靜山開始的,可惜郎靜山沒有高超的繪畫本領,所以只能把自己的畫家夢想轉移到了攝影身上。他模仿繪畫的手法其實比歐美攝影家足足晚了一百年,而他的跟進者陳複禮,則依舊跟在郎靜山的屁股後面亦步亦趨(當然還有若干人/在此省略免提)。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中國的其他藝術終於開始全面介入與“動用”攝影了,尤其是“觀念藝術”家們(其實也大都畢業於美術院校),他們通過攝影以及電腦合成技術-拼貼方式-與其他平面藝術的對比方式等等,重演歐美藝術家上世紀前半葉對攝影的全面“侵犯”遊戲,使得“觀念藝術”下的攝影面目全非,許多“作品”其實也很難再單純稱之為攝影了。
我不知道這是攝影的“進步”呢,還是倒退?亦或是“變性”?但我們畢竟眼看著各種藝術在“動用”攝影,並貼上“攝影藝術”的標籤。或許有人會說,如果某種飲品你喝下去後覺得還可以,何必管它到底是酒還是飲料呢!幹嘛分得這樣清!哈哈,攝影在中國當代觀念藝術家眼裏,終於成了徹頭徹尾的“人妖”,這是“藝術動用攝影”的結果,正確與否或能走多遠,我們拭目以待。
2006年8月30日於天津
◎蕭沉
1/攝影=實用+藝術
攝影與藝術的關係我以為一直比較“曖昧”,因為攝影既向“真實性/實用性”稱臣,也對“繪畫性/藝術性”頻送秋波。從攝影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雙重面目這個角度來說,我以為很像泰國“人妖”,既有雄性的本質,亦具雌性的表情。當然,攝影在本體屬性上其實也類似於“中國書法”。比如,當你用毛筆寫一封家信時,從出發點而言,它純粹是實用的,並無藝術性;而當你用毛筆寫一條勵志橫幅,裝裱好後掛在牆上時,它無疑又變成藝術了。攝影亦如此,新聞-紀實-司法-氣象-地質-各種資料等類別的攝影,實用性很強,幾無藝術性。而諸如畫意派-印象派-立體主義-抽象主義乃至如今在藝術界比較流行的“觀念攝影”等,就基本偏重於藝術。
所以,早在1930年,德國文學批評家本亞明便在《攝影小史》一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思考,他說----“如果我們把看待攝影的方式從‘攝影作為藝術’轉換為‘藝術作為攝影’/那麼強調的重點將完全改變”。這是個極有貢獻的思考,當然,本亞明的這種思考也是建立在薩沙•斯通的“攝影作為藝術/這是十分危險的領域”那句話的基礎上的。僅從類別上說,如果“攝影作為藝術”的話,範圍就太窄了,像上面提到的諸如新聞-紀實-司法-氣象-地質-各種資料等類別的攝影,顯然就被排斥在外,但這些攝影又確實存在,且也是攝影的根基,所以,你就不能武斷地說“攝影作為藝術”,攝影作為藝術的形式畢竟並非全部。而“藝術作為攝影”這句話卻是可能的,因為“藝術”所介入的攝影也是攝影的一部分。所以,我願意給攝影下一個公式化的定義,即:攝影=實用+藝術。同時也想借用薩沙•斯通的“攝影作為藝術”或本亞明的“藝術作為攝影”的句式,繼續來一句----“攝影作為人妖”。
“人妖”這個詞太好玩了,我以為很當下,也很現代。本來嘛,社會越是發展,各種事物就越難明確劃出界限。“模糊數學”的理論便是如此,它是數學發展到高級階段的必然結果,反觀攝影亦然。你看美國攝影家亞當斯以及史川德兩人各自拍下的那幅著名的《新墨西哥聖法蘭西教堂》,就覺得既可以作為那座教堂的建築記錄史料看,也可以鑲在鏡框裏當一幅很藝術的風景片看。歐美攝影家其實差不多早在七、八十年前就將“實用性”與“藝術性”融合在一起了,即使是以實用性見長的“新聞攝影/紀實攝影”也如此,上世紀前半葉法國攝影家卡帕與布列松等人也有大量這樣的片子,在他們眼中,許多具有史料價值的“新聞攝影/紀實攝影”圖片幾乎具有同等比重的“藝術價值”。
此後,這個方向一直被跟進的攝影家們延續到今天。布列松-馬克•呂布-勒內•布裏等人自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直到今天所拍攝記錄中國社會變遷的大量圖片,始終具有強烈的實用性與藝術性。尤其是馬克•呂布,我記得他1971年在中國湖北某城市廣場上拍過一張揮手致意的巨型毛澤東雕像,背景是兩隻冒著黑色濃煙的工廠大煙囪。這張照片太好了,一是記錄了中國“文革”時期的城市文化現狀;二是反映出當時中國對城市環境污染的無知與麻木;三是暗寓著那時的政治氣候也像那兩隻冒著黑煙的大煙囪一樣,對中國百姓也是一種“精神污染”(馬克•呂布的眼太獨了)。而布列松在1948年拍攝的那張上海市民排隊兌換債券的場面,也具有同樣價值。
所以馬克•呂布說----“我們不是拿著機器的機器”;所以布列松說----“我相信通過生活/我們在發現自己的同時/又發現了周圍的世界/這個世界既塑造我們/也受我們影響”。攝影的實用性與藝術性,像攪在一起的雞蛋黃與雞蛋青,在優秀攝影家那裏是拆不開打不散的;當然也像人妖,帶給你無限的好奇與遐想。
2/視覺的可能性
一張好照片,你很可能找不出它有什麼深刻的思想性與藝術性,它只是呈現了一種視覺的可能,但你卻又覺得怎麼看怎麼好。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也是攝影的一種的“曖昧”因素,你感到那張照片裏好象在說什麼,可仔細解讀與分析後,卻又沒找到。比如布列松1937年在英國拍攝的一張照片,片子裏,一位老年女人伸直雙腿,兩手揪緊胸前的小方格衣領口,好象怕風灌進來;她坐在街邊的一張長椅上,身邊靠著一根拐杖,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你覺得這張照片看上去很舒服,人與椅子似乎也是對角線的擺佈。他1946年在美國拍攝的另一張四個男人呈對角線站成一排在看臺上一起向下望的照片,也是如此。
你無法說清布列松這兩張片子究竟有何深意,但那的確是一種視覺的可能性,至少是“對角線”的可能性。這個“對角線”儘管讓你感到具有某種“構圖”意味,卻又夠不上有多麼美術化的藝術性。它們是實實在在的客觀“真相”,什麼也不說明,可也絕不會令你感到無聊或討厭。你似乎覺得布列松在告訴你說----看,你可以這樣拍(看)那一個老女人或那四個中年男子,他們呈一條斜線擺在畫面上,挺舒服的……
視覺的可能性,如同紅葡萄酒兌雪碧,如果以前你從未這樣兌過喝過,那好,現在有人就這樣幹了,就給你兌了一杯,你喝下去又覺得不難喝,就是這個樣子。你沒吃過蘋果炒雞蛋吧,你以為不可能吧,當有人某一天忽然就給炒了一盤端上來,你嘗了一口,呵呵,依舊感覺不難吃,於是這種可能性就出現了……視覺的可能性就是這樣子。你找不出有何深意,你要說的只有兩個字----挺好!要不就是三個字----不難看!如果你再往下解釋為什麼“挺好”或“不難看”,那可就是自尋煩惱-自找彆扭了。
視覺存在著許多可能性,這類可能性不非要含有多深刻的思想性與藝術性,它只是告訴你“原來還可以這樣看世界”或“原來還可以這樣拍”。比如:自膝蓋以下看自己的兩腿與雙腳…透過某人巨大的肩膀去看遠處的景象…馬路上一匹馬的四條腿和某個人的兩條腿(都是半截兒)擺在一起…從咖啡館落地玻璃窗上反射出的馬路對面的建築與人…汽車玻璃窗上密集的雨滴…某棵大樹投到地面上的陰影……這些視覺的可能往往只是一種朦朧的感覺,你說不清楚那感覺究竟是什麼,但它或多或少地給你提供了看世界的角度-大小-遠近-虛實-明暗等等,甚至還會有錯覺或幻象……
是的,視覺的可能性也是攝影的可能性,而攝影在這些的視覺的可能性裏一直在捕捉的各種各樣的感覺,它游離於思想與藝術之外,亦如人妖,非男非女,極其中性或模糊。這也是攝影有別於其他事物的一個特殊屬性,某些時候你甚至會突然感到只有這種攝影才“高級”,什麼也沒說,卻又似乎說了什麼;什麼也沒表現,卻又實實在在地給了你一張照片。
3/藝術動用攝影
早在十九世紀初的歐洲,由於許多畫家開始介入攝影,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畫家們將繪畫藝術的表現手段與方式引入到了攝影的。最初的“畫意派攝影”和“寫實派攝影”以及“印象派攝影”,正是繪畫藝術在攝影中的翻版,也可以理解為是繪畫藝術開始對攝影“動手動腳”。而攝影在那時,除了具有原始的記錄功能外,並未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表達語言;攝影被繪畫“插足”後所表現出的美術樣式,我以為算不上是攝影自身的語言表達。即使那時的某些攝影家並非是畫家出身,而他們對攝影的認識與表現方式幾乎也都是對繪畫藝術的模仿與借鑒。所以通俗些說----攝影根本沒找著自己!
藝術“動用”攝影的第二個時期,是上世紀前半葉如火如荼的“立體主義繪畫”與“抽象主義繪畫”,當然也包括“裝置藝術”-“波普藝術”乃至“行為藝術”等等。這些藝術對攝影的粗暴介入與影響,一度使攝影喪失了真實性與可信度的本質屬性(也可說是“真相”的本質),讓我們感到攝影越走離自己越遠,以至於根本就不認識自己了。當然,由於攝影與繪畫同屬二維平面視覺,所以攝影被繪畫藝術的侵犯也是最嚴重的,並且一直延續到今天,從未停止過。難怪畫家出身的曼雷說“我畫我不能拍的/我拍我不能畫的”,像他這種“腳踩兩隻船”的畫家兼攝影家,你在歐美整個二十世紀甚至今天,一抓一大把。
在中國,藝術“動用”攝影當然是從郎靜山開始的,可惜郎靜山沒有高超的繪畫本領,所以只能把自己的畫家夢想轉移到了攝影身上。他模仿繪畫的手法其實比歐美攝影家足足晚了一百年,而他的跟進者陳複禮,則依舊跟在郎靜山的屁股後面亦步亦趨(當然還有若干人/在此省略免提)。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中國的其他藝術終於開始全面介入與“動用”攝影了,尤其是“觀念藝術”家們(其實也大都畢業於美術院校),他們通過攝影以及電腦合成技術-拼貼方式-與其他平面藝術的對比方式等等,重演歐美藝術家上世紀前半葉對攝影的全面“侵犯”遊戲,使得“觀念藝術”下的攝影面目全非,許多“作品”其實也很難再單純稱之為攝影了。
我不知道這是攝影的“進步”呢,還是倒退?亦或是“變性”?但我們畢竟眼看著各種藝術在“動用”攝影,並貼上“攝影藝術”的標籤。或許有人會說,如果某種飲品你喝下去後覺得還可以,何必管它到底是酒還是飲料呢!幹嘛分得這樣清!哈哈,攝影在中國當代觀念藝術家眼裏,終於成了徹頭徹尾的“人妖”,這是“藝術動用攝影”的結果,正確與否或能走多遠,我們拭目以待。
2006年8月30日於天津
孤独散步者 发表于 2006-08-31 11:06:11 IP:210.51.38.*
宽容,鲍老师说得好,有容乃大,我个人喜欢纪实摄影,但我依然接受并欣赏其他类型的好作品。马良大哥的这种艺术风格像一股别样的空气,让我每次看过他的作品都要激荡不已,我们为何非得要只穿绿衣服?
wawa 发表于 2006-08-31 15:23:42 IP:210.51.38.*
"对艺术的理解和手段方式的运用,不但刻板单调,而且多数只还是在一般的平面构成和光影效果上打转,不断模仿复制前人成功的视觉经验,缺少真正源自内心的冲动。因此,在意象的构思和表现手段上就必然缺少原创性"严重同意鲍老师的这段话!不过马老师的这组片子,我个人认为只有第一张带小玩偶的有感觉,其它的真的有点做作。。。
艾儿 发表于 2006-08-31 18:28:28 IP:210.51.38.*
好久没有来,但是这个照片,真的没有看懂,或者说,没有让我理解其中的意味,是反古还是味今?
匿名 发表于 2006-08-31 19:56:28 IP:210.51.38.*
白色的小便器,能说出点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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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上的一个事件。把白色的小便器那去展出的人,叫杜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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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上的一个事件。把白色的小便器那去展出的人,叫杜尚(?)。
匿名 发表于 2006-08-31 21:59:52 IP:61.49.149.*
杜尚为什么?是因为他有名所以不能问为什么吗?
鲍昆 发表于 2006-09-01 00:59:16 IP:221.220.87.*
萧沉,后半段写得好。当然前面的逻辑推衍也好,只是有些拖沓。“当代”以来各种艺术都在动用摄影,但他们都糊涂将自己的艺术称为“摄影艺术”或“摄影”,结果造成误区。其实他们话说得严谨一些,称自己的艺术是“艺术影像”或“影像艺术”,就明晰了。798许多的艺术家,只要一动用镜头和相机,就称是“摄影”,而不管在快门之前和之后他们那些完全和摄影本体概念无关的那些工作。也可以理解,艺术家不是理论家,他们不会考虑语言模糊和精确的不同效果,随口就说。我在798经常听到他们在这方面的信口开河,开始打愣不解,再一深聊,才知这只是他们随意的命名。只是这种随意的说法,造成了普通人概念的极大混乱。
刘新华 发表于 2006-09-01 12:06:58 IP:221.216.122.*
马良是个艺术家。
萧沉 发表于 2006-09-01 12:19:21 IP:60.29.8.*
鲍兄所言极是.
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其他艺术之所以频繁动用摄影,也因为吾国时下里的摄影家们太不争气,令许多其他领域的艺术家们感到很不满意,他们动了摄影的奶酪,我看对摄影界反倒是一种刺激与鞭策。现在就要看是否有更多的摄影家猛醒过来了!
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其他艺术之所以频繁动用摄影,也因为吾国时下里的摄影家们太不争气,令许多其他领域的艺术家们感到很不满意,他们动了摄影的奶酪,我看对摄影界反倒是一种刺激与鞭策。现在就要看是否有更多的摄影家猛醒过来了!
老实人 发表于 2006-09-02 23:02:25 IP:219.233.79.*
马良是个摄影投机份子,以摄影的名义,来沽名钓誉
张万好 发表于 2006-09-03 21:40:20 IP:210.51.38.*
摄影是:大家玩的好才是真的好。往大的讲:是为国家为民族而服务,这叫做为大家而生存,往小的讲:艺术是为柴米油盐而奋斗,柴米油盐是为艺术而服务。
周薇 发表于 2006-09-05 03:28:07 IP:210.51.38.*
马良的摄影作为视觉艺术作品它的视觉效果鄙人认为是无可挑剔的,至于他所要表达的内涵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聊之人见无聊了。一个作品呈现出来,就要接受各种声音,没有关系,那些非议是一定动摇不了一名真正的艺术家的执著信念的。
谈谈 发表于 2006-09-07 20:41:17 IP:210.51.38.*
这组照片应该是马良的一哥门小刀用古筝这个乐器弄出了草船借箭这个曲子,不是用传统的古筝演奏方法而是用自己的一种方法捣鼓出了这个曲子,其实我觉的不算是曲子,更应该是用一种声音表现的一个画面,马良可能从中得灵感创作了这一组照片来吧,幽静中 忽有凌厉中透着杀气,很符合那种近乎噪音的箭声,我觉的马良很厉害,干吗什么东西都要看懂不可,感觉到就可以了
匿名 发表于 2006-09-08 18:08:23 IP:218.5.4.*
http://blog.daqi.com/article/7462.html
vina 发表于 2006-09-14 12:44:13 IP:222.205.74.*
不能因为不懂不理解就否定别人的东西。让作品在时间中检验吧。历史上,好多大作都是在几十甚至几百年后才被人理解,被人重视的。
我的确不理解马良先生的作品实质,但我相信这里面有他想表达的东西。我们不能限制别人表达的自由,这个阶段的中国艺术摄影应该还处在成长阶段,需要的是鼓励,包容。摄影本来就有很多分支流派,这样的摄影我觉得才是完整的。
我的确不理解马良先生的作品实质,但我相信这里面有他想表达的东西。我们不能限制别人表达的自由,这个阶段的中国艺术摄影应该还处在成长阶段,需要的是鼓励,包容。摄影本来就有很多分支流派,这样的摄影我觉得才是完整的。
bgn 发表于 2006-09-16 21:28:19 IP:125.66.136.*
什么东东哦
苏三 发表于 2006-10-12 22:57:34 IP:61.51.195.*
在许多艺术品的评价上,通常有两个不同向度的标准,一个是属于艺术本身的,另外一个是属于广义的文化甚至社会的,对于一些比较先锋前卫的艺术作品我想就必须从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所以包容是必须的.
"看懂"或者"看不懂"并不能是一个作品好与坏的标准.假如非要算个标准的话,我倒是认为"看不懂"更好一些,因为它会无意间扩伸受众的思想,这就是创新的意义所在?
(完全不懂摄影,所以我才敢乱说呵呵)
"看懂"或者"看不懂"并不能是一个作品好与坏的标准.假如非要算个标准的话,我倒是认为"看不懂"更好一些,因为它会无意间扩伸受众的思想,这就是创新的意义所在?
(完全不懂摄影,所以我才敢乱说呵呵)
詹睿 发表于 2006-10-13 10:09:51 IP:221.222.10.*
如果把照片中的任务换成网络红人,诸于超女、芙蓉、天仙之类,会有什么样的争论和评价
北岭 发表于 2006-11-20 18:55:30 IP:60.9.15.*
构图一流,欣赏啦
唐卫 发表于 2006-12-07 18:58:04 IP:218.1.149.*
我看了楼上很多人有对草船借箭的解释重新阐释在马良的作品里好似有意见。对鲍老师,提出抗议!我觉得有些冤枉鲍老师了。
发表于
摄影随笔评论 | 点击: (548)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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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 关于 "马良的草人" 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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